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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为维护我爱公关网社区秩序,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我爱公关网社区管理中心(以下统称“本网”)根据现行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

  第二条 我爱公关网社区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。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,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。

  第二章 会员管理

  第三条 凡接受《我爱公关网用户注册协议》和本规范并成功注册的,都是我爱公关网的社区会员。会员的用户名应符合社区规则的规定,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、侵犯他人权益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文字和符号。会员用户名违反社区规则的,其相关权利不受保护。

  第四条 会员的尊严、自由和权利受社区平等的保护。社区可以依照一定标准对会员进行分级,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。此类分级的标准应公开透明。

  第五条 会员的积分和其他虚拟财产受社区保护。依预先确定并公布的规则,某些服务和游戏,会导致会员的积分或者其他虚拟财产增减变动,此类变动受社区保护。

  第六条 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。

  第七条 会员的个人隐私受社区保护。社区应采取严格的措施,确保会员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。除非本人同意,或者依预先确定的规则,会员的个人资料和其他隐私信息不得被公开。

  第八条 会员的任何行为,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社区规则的规定,不受处罚。任何被处罚的会员,享有投诉并由独立公正的机构裁决的权利。

  第九条 会员因社区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,可以依社区规则的规定,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。

  第十条 会员有依照社区规则担任社区公职的权利。社区公职的申请、推选、任免应有公开透明的程序,并接受会员的监督。

  第十一条 会员对社区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。社区公共事务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布,方便会员了解。对会员有较大影响的事务,应提前征询会员意见。

  第十二条 会员的任何权利,以不影响其他会员的相同权利为限。社区规则可以对这些限制做出具体的规定。

  第三章 言论规则

  第十三条 会员在社区内的言论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)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。根据相关管理规定,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
  (一) 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,危害国家安全,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

  (二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;

  (三) 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,扰乱社会秩序;

  (四) 宣扬邪教、迷信、淫秽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;

  (五)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
  (六) 发布事实不清、图文不符、夸大事实、断章取义的信息;

  (七) 公然侮辱他人,捏造事实诽谤,进行人身攻击等;

  (八) 泄露他人隐私,冒充他人,进行内容抄袭等行为;

  (九) 传播淫秽色情信息(文字、图片、音频和视频);

  (十) 发布垃圾广告,贩卖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。

  第十四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不得剽窃他人作品,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,应符合版权许可。

  第十五条 会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,不得污言秽语,不得进行刷屏、恶意顶贴、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。

  第十六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,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,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。

  第十七条 未经社区许可,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。

  第十八条 会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,社区公职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,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,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。删除会员言论和处罚会员,必须给出明确的理由,并以社区规则为依据。

  第十九条 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。

  第四章 附则

  第二十条 本管理规范由本网站社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  第二十一条 本网可依照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,随着社区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,出于维护社区秩序的目的,不断完善本规范。

 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施行。